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致力于研究国内外互联网法律与政策,为推动我国网络法律研究的发展,增益青年学术力量,将对研究网络法律问题的优秀学士、硕士、博士毕业论文提供资助。
一、资助对象
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学等专业预计2011年毕业论文答辩的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其毕业论文选题为网络法律问题研究。
二、资助额度
本科论文,每篇人民币贰千元整(人民币2,000元)
硕士论文,每篇人民币伍千元整(人民币5,000元)
博士论文,每篇人民币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元)
资助总额度伍万元(¥50,000)。
三、资助方向
本年度中心将重点考虑以下选题的申请:
1、三网融合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2、网络中立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3、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研究(如虚拟货币监管)
4、人肉搜索
5、政府信息公开
6、个人数据(信息)、商业数据保护和利用中的法律问题
7、侵权责任法互联网专条研讨
8、网络环境下相关市场的界定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
9、云计算、软件在线化相关法律问题
10、国外社交网络(SNS)的发展与中国市场准入管制研究
四、资助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毕业生学位论文资助申请书》(附件2)、《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毕业生学位论文资助推荐书》(附件3)。以上文件须提交电子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申请书应在电子版提交后及时寄出。表格可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主页(http://www.law.pku.edu.cn)、中心网站(http://www.pkunetlaw.cn)下载。请随时关注上述网站,了解资助活动的最新动态。
申请受理时间: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30日。
电子版申请书、推荐书发送至pkuinternetlaw@yahoo.com.cn,邮件主题注明“论文资助申请”。
纸质版申请书、推荐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第三极大厦A座1508室 程艳(邮政编码:100080)。
2、面试:中心组织专家于2010年10月上旬在北京大学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最终被资助者名单在中心网站http://www.pkunetlaw.cn公布。
3、前期资助:中心与被资助方签订资助合同后向被资助方提供资助金额的50%,被资助方开展研究。
4、中期报告:2011年3月15日之前,被资助方向中心提交中期报告。中期报告的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5、最终资助:被资助方论文完成通过答辩并经中心审查认可后,被资助方向中心提交论文电子版,并寄送3份纸质版论文;中心支付剩余的资助金额。
五、 学术规范
被资助方所提交的论文必须符合其所在高校毕业论文的学术规范及格式。如其所在高校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则必须符合北京大学毕业论文的学术规范及格式,相关要求见http://grs.pku.edu.cn/py/py_form.html。
被资助方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侵犯他人权益,由被资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返还本中心资助经费本息。
六、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对被资助方论文的权利
1、被资助方论文必须注明“本论文承蒙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资助”。
2、被资助方授予中心在5年内免费使用被资助方论文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本中心纸质或者电子媒体上免费刊登,在本中心研讨会上进行交流,以及本资助计划的成果宣传等)。资助计划相关活动及研究成果将在中心网站(http://www.pkunetlaw.cn)介绍。
3、被资助方保证授予中心的权利合法有效,如果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由被资助方承担全部责任。
4、被资助方如不能如期提交本中心所要求的作品,或中途更换论文主题、论文未通过答辩,则须返还本中心资助经费本息。
七、资助经费的管理
经费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统一管理,被资助者在中心领取相关费用。
八、中心联系方式
单 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
电 话:010-62751368
传 真:010-62751269
中心网站:http://www.pkunetlaw.cn
公共邮箱:pkuinternetlaw@yahoo.com.cn
联 系 人:孟兆平 程 艳
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
2010年4月26日